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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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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商业(形式):自制,直接打印在A4纸上,每个出口企业都有自己的格式。商业包含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开具时以跟客户的成交价格依据。

商业是可以作为双方贸易的依据的,形式不能作为依据。

2、通用机打:是传统的出口专用,从税局领取的专用空白格式,使用普通开具软件开具。目前大部分地区己经取消该类,极少地方还在使用。

3、防伪税控普通:是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确认出口收入和申报退税的,通过防伪税控开具。

出口企业通过管理新系统开具普通时可以自行选择五联版或者二联版,其中第一联用于出口退(免)税申报,第二联是记账联,其余联次由出口企业自行安排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外国企业依法开业、停业,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一条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中国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

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取得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也免征所得税。

外国银行在中国国家银行的存款和按照一般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应当缴纳所得税;但是,中国国家银行在对方国内的存款、贷款利息所得不缴纳所得税的,可以相应给予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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