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性质不同 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普通,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 2.简称不同 专用简称专票,普通俗称一机多票。 3.分类不同 普通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联和记账联。普通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专用完全一致,按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 《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