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迁移证应当按如下方式办理:
1、持《户口迁移证》、就读院校出具的《报到证》或《派遣证》到人事劳动保障局盖章;
2、本人写《申请书》,说明是什么原因导致超期未办理落户手续;
3、持《申请书》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即原迁出地的派出所给予所长审批;
4、所长审批后提交内勤电脑;
5、到市中心审批;
6、回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天,不需要任何手续费。春节期间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正常上班。原来从农村迁到学校的户口,毕业后如果没有联系到迁入单位,户口应该按时定居在原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