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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约期间赠予财产是否属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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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婚约期间赠与对方财产的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会造成他人损失。婚约期间赠与对方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是一种特殊的附条件的赠与,国家并不提倡这种赠与,但是目前是有法律条文进行规范的。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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