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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机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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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1、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2、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集体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根据《》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二、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是多少年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可能是三十年。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三、土地性质分为哪几种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有两种:1、一种是国有入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2、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期限可以超过二十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高年限,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四条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取得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3种观点: 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1、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2、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集体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根据《》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二、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是多少年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最长年限可能是三十年。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三、土地性质分为哪几种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有两种:1、一种是国有入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2、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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