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查阅公告进行了解。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黄陂区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临空副城核心区,区驻黄陂大道380号,下辖15个街道、1乡、1场、3个开发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陂区常住人口为11514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黄陂区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临空副城核心区,区驻黄陂大道380号,下辖15个街道、1乡、1场、3个开发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陂区常住人口为11514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湖北省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地: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养鱼池:51975元/亩地:51975元/亩利用地:4725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河、祁家湾、罗汉、三里桥、六指、横店、大潭。补偿标准:耕地:43050元/亩地: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养鱼池:47355元/亩地:47355元/亩利用地:430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长岭、木兰乡、王家河、蔡榨、木兰山。补偿标准:耕地:38850元/亩地: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养鱼池:42735元/亩地:42735元/亩利用地:3885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蔡店、姚集。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地: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养鱼池:38115元/亩地:38115元/亩利用地:34650元/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断水断电等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设华中地区最大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很多人不知道吧,除了地铁车辆,黄陂也是能生产客车的,比亚迪新能源客车在横店就建有武汉工厂(黄陂路上跑的公交大部分为比亚迪这个工厂所生产),计划里,比亚迪将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产能,黄陂也将加快推动纯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整体生产,及时引进具有相关零部件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企业,建设华中地区最大的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2、启动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这个东西是个新玩意,简单说就是利用网络,把工业生产中的人、资金、物料、技术和市场等因素连接和融合起来,从而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帮助制造业延长产业链,推动制造业转型发展。这是项新技术,前途远大,国内才刚刚萌芽,需要坚持和远见,位于横店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将和光谷联合发展。3、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瀚宇药业三期即将开工建设,其主要产品是多肽药物的研发和生产,黄陂区域内还有长江国际医学中心,中药材生态园等重点项目4、集约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物流区位于天河机场以北,中日产业园南部以及现正在规划的天河北组团区域内,目前进驻的物流企业有菜鸟、越海、圆通和普洛斯等,规划里,该区域有大片的仓储物流用地,计划围绕天河机场打造武汉最大的航空物流区。5、开工建设临空产业园(中日产业园)内的五条道路经过十年的开发,横店区域内还有大片待开发地块的就是中日产业园了,规划中,这个位于天河机场以北,横店老街以西的区域将建设成集工业、商务和商业为一体的现代产业新城。中日产业园内的道路和基础设施目前由武汉航发港集团负责建设,从2018年开始,按每年通车3-5条公路的速度推进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查阅公告进行了解。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黄陂区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临空副城核心区,区驻黄陂大道380号,下辖15个街道、1乡、1场、3个开发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陂区常住人口为11514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湖北省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地: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养鱼池:51975元/亩地:51975元/亩利用地:4725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河、祁家湾、罗汉、三里桥、六指、横店、大潭。补偿标准:耕地:43050元/亩地: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养鱼池:47355元/亩地:47355元/亩利用地:430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长岭、木兰乡、王家河、蔡榨、木兰山。补偿标准:耕地:38850元/亩地: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养鱼池:42735元/亩地:42735元/亩利用地:3885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蔡店、姚集。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地: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养鱼池:38115元/亩地:38115元/亩利用地:34650元/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断水断电等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黄陂区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临空副城核心区,区驻黄陂大道380号,下辖15个街道、1乡、1场、3个开发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陂区常住人口为11514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湖北省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地: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养鱼池:51975元/亩地:51975元/亩利用地:4725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河、祁家湾、罗汉、三里桥、六指、横店、大潭。补偿标准:耕地:43050元/亩地: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养鱼池:47355元/亩地:47355元/亩利用地:430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长岭、木兰乡、王家河、蔡榨、木兰山。补偿标准:耕地:38850元/亩地: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养鱼池:42735元/亩地:42735元/亩利用地:3885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蔡店、姚集。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地: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养鱼池:38115元/亩地:38115元/亩利用地:34650元/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断水断电等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湖北省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地: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园:51975元/亩养鱼池:51975元/亩地:51975元/亩利用地:4725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河、祁家湾、罗汉、三里桥、六指、横店、大潭。补偿标准:耕地:43050元/亩地: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园:47355元/亩养鱼池:47355元/亩地:47355元/亩利用地:4305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李集、长岭、木兰乡、王家河、蔡榨、木兰山。补偿标准:耕地:38850元/亩地: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园:42735元/亩养鱼池:42735元/亩地:42735元/亩利用地:3885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蔡店、姚集。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地: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园:38115元/亩养鱼池:38115元/亩地:38115元/亩利用地:34650元/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断水断电等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设华中地区最大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很多人不知道吧,除了地铁车辆,黄陂也是能生产客车的,比亚迪新能源客车在横店就建有武汉工厂(黄陂路上跑的公交大部分为比亚迪这个工厂所生产),计划里,比亚迪将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产能,黄陂也将加快推动纯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整体生产,及时引进具有相关零部件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企业,建设华中地区最大的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2、启动工业互联网二级标识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这个东西是个新玩意,简单说就是利用网络,把工业生产中的人、资金、物料、技术和市场等因素连接和融合起来,从而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帮助制造业延长产业链,推动制造业转型发展。这是项新技术,前途远大,国内才刚刚萌芽,需要坚持和远见,位于横店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将和光谷联合发展。3、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瀚宇药业三期即将开工建设,其主要产品是多肽药物的研发和生产,黄陂区域内还有长江国际医学中心,中药材生态园等重点项目4、集约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物流区位于天河机场以北,中日产业园南部以及现正在规划的天河北组团区域内,目前进驻的物流企业有菜鸟、越海、圆通和普洛斯等,规划里,该区域有大片的仓储物流用地,计划围绕天河机场打造武汉最大的航空物流区。5、开工建设临空产业园(中日产业园)内的五条道路经过十年的开发,横店区域内还有大片待开发地块的就是中日产业园了,规划中,这个位于天河机场以北,横店老街以西的区域将建设成集工业、商务和商业为一体的现代产业新城。中日产业园内的道路和基础设施目前由武汉航发港集团负责建设,从2018年开始,按每年通车3-5条公路的速度推进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黄陂区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临空副城核心区,区驻黄陂大道380号,下辖15个街道、1乡、1场、3个开发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陂区常住人口为11514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黄陂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09′—114°37′,北纬30°40′—31°22′,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黄陂区有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临空副城核心区,区驻黄陂大道380号,下辖15个街道、1乡、1场、3个开发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黄陂区常住人口为11514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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