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农村产权房可以过户。对于需要过户农村产权房的当事人,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以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房管部门提出房产证过户申请,核税缴税后凭完税证明办理过户登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经集体经济组织和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通过发放相关证件依法进行产权变更。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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