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是不需要的。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去民政局,但是一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再签署补充协议,就不需要去民政局了,但是补充协议,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时,应保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协议的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与离婚协议不同的是,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便生效了,而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第三,补充协议可以更改离婚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对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内容进行补充。温馨提示:对于协议离婚而言,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即双方先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之日起30天,如双方均未反悔的,则双方在三十日内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查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3种观点: 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之时,协议一般处于未生效状态,双方是可以进行更改或者补充的;2、但如果双方已根据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证,此时协议已生效,也就不能更改或补充了。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1、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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