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范畴,其赔偿标准由保险合同约定。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注意查看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免赔额等内容。同时需要注意险种的保障范围,以及是否有重大疾病特定病种的。此外,购买时应认真填写健康告知,如若隐瞒重要疾病史或健康情况,有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疾病史等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无效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意外险范畴,保障范围包括多种疾病,但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和赔付标准有所不同,需要仔细比较。同时,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细则,尤其是对于保障范围的具体规定,以及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等细节要素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保险的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2.《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3.《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4.《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功能、用途、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价格、质量检验证明等事项,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5.《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了涵盖医疗费用外,重疾险还可以提供以下保障内容:身故保障、残疾保障、豁免保费、生存金等。具体保障内容根据合同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和给付的保险金种类、数额、期限和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总结:除了医疗费用保障,重疾险还为被保险人提供了身故保障、残疾保障、豁免保费、生存金等多项保障内容。在购买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了解具体保障内容,避免因为不清楚保障范围而错失合理的保险赔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设计不同的保险产品,包括重疾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法律依据:1. 保险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内容应当明确。2. 保险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产品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和保险条件等,报请保险监管机构核准后才能销售。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供保险产品的信息,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单的权利和义务,向被保险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和期限等。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因保险公司而异,但一般包括癌症、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疾病可能不在保障范围内,如某些既往病史、自杀等。此外,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和条件,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具体保障范围和理赔要求。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2.《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不得以患有既往病史为由拒绝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3.《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理赔通知书后及时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决定,并给出理赔金额。4.《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中关于某些疾病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准确清晰。保险人不得将减轻或者免除自己的保险责任的条款作为对投保人的保障范围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属于一种保险形式,它主要用于提供给购买者在患上重大疾病时的经济保障。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信息:1. 保险条款的详细内容和保险范围:在购买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障,以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标准。2. 保险费用和保额:了解保险费用和保额的关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和保费。3. 保险期限:确定保险期限,了解保险期限内的赔付规则和方式。4. 保险公司的声誉和资信:选择有良好声誉和资信的保险公司,以确保保单可靠。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化条款。标准化条款应当公示,并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保险人应当明确约定被保险人负有的义务和责任。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第二十 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充分向被保险人说明保险产品的条款、保险费率及费用、保险责任、投保范围和投保年龄等有关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的一种,其保障的疾病种类和赔偿金额等都需要在购买前了解清楚。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不同的疾病可能会对保费、理赔等方面产生影响。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和有关规定;2.《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关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费率和费用等有关事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销售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性能、用途、成份、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价格、质量、规格、等级、标准、用法、注意事项等有关情况。购买重疾险前,被保险人需要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包括已经患有的疾病、家族病史等信息,以便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产品,并在购买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细则,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理赔流程等相关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选择重疾险保险产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保障范围:不同的保险产品覆盖的重疾种类和保额不同,需要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障范围。2. 缴费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需要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和偏好选择。3. 续保条款:续保条款包括自动续保和保险公司续保决定,需要关注是否有免除保费或降低保费的条款。4. 理赔流程:需要了解理赔流程和要求,以及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和服务质量。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以及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内容。第十四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免除其责任的条款。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内容,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并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仔细审核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1种观点: 重疾险的用处比较大,可防范大病带来的经济损失,但也不是说想买就能买的到的。重疾险在年龄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会有严格的。1、需符合年龄要求:多数产品承保年龄至55周岁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风险就越高,保险公司为规避风险,对承保年龄做了严格的,一般在55周岁以内,如果年龄超过55周岁,那么可选的产品就比较少了,而且就算有产品可投保,可选的保额也比较低,保费会比较高,而且很容易产生保费倒挂的现象,这就很不划算了。如果买不了重疾险,可考虑防癌险,高龄人群也可投保。2、需符合健康告知要求重疾险对用户的身体健康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投保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符合条件才可投保,如果有相关的病史,比如高血压、家族病史或近期有住院经历等,多数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当然有些身体异常可以加费承保或者延期、除外承保。一、有疾病能够买商业医疗保险吗首先,有病史是很正常的。如果你有病史,就不能买商业健康保险。这是个错误的结论。并非所有的病史都会阻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这取决于疾病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一般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前保险公司都会对你的身体情况作一个检查,会进行一个核保,因此有疾病病史的人购买商业保险,不管是寿险,意外险,还是健康保险,养老保险。首先一点就是要如实告知,既往症,体检报告,复查结果等,然后等待核保结果。若核保结果通过了则是可以买医疗保险的,若是没有通过就不能买。同时保险公司也为了降低风险,会对有疾病的人的保费和保额方面有所,相比与普通人的保费会更高一些,免责情况也会更多一些。二、商业险一个月交多少钱商业保险的种类、保额不同,每个人的年龄不同,一年所要交的保费也不同。一年需要缴纳多少钱,需要根据产品类别、年龄、保额、缴费期限有关。比如意外险,一年保费才百来块,平均一个月几块钱。医疗险一年几百块,就可以撬动上百万保额,每个月保费也就十几块,像众安尊享e生2020首月仅2元。重疾险保费就会比较贵,因为产品的价格和保额、保障、年龄等因素都有关,购买重疾险年龄越大,保费也高。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一、一定要买重疾险吗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二、保险类型按保险期限可以分为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一)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二)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第3种观点: 重疾险的用处比较大,可防范大病带来的经济损失,但也不是说想买就能买的到的。重疾险在年龄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会有严格的。1、需符合年龄要求:多数产品承保年龄至55周岁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风险就越高,保险公司为规避风险,对承保年龄做了严格的,一般在55周岁以内,如果年龄超过55周岁,那么可选的产品就比较少了,而且就算有产品可投保,可选的保额也比较低,保费会比较高,而且很容易产生保费倒挂的现象,这就很不划算了。如果买不了重疾险,可考虑防癌险,高龄人群也可投保。2、需符合健康告知要求重疾险对用户的身体健康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投保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符合条件才可投保,如果有相关的病史,比如高血压、家族病史或近期有住院经历等,多数情况下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当然有些身体异常可以加费承保或者延期、除外承保。一、如何买疾病保险1、病种保障选择疾病保险从疾病类型可以简单地分为三种:防癌险、重疾险、特定疾病保险。防癌险只针对恶性肿瘤进行保障,对用户的健康状况要求较为宽松,承保年龄范围广,三高人群也可投保,比较适合年纪大且买不到重疾险的人群。而重疾险上述也有介绍,对年龄和健康状况要求较为严格,如果身体健康且在55周岁内,还是比较建议大家选择重疾险的,毕竟保障全面,提供的呵护更周到。而特定疾病保险则是针对某些特疾进行保障,比如专门针对白血病的保障,这类险种保障较为单一,可以作为重疾险的补充。2、保障期限的选择重疾险从保障时间上分为三种:一年期、定期、终身。年轻时投保重疾险,保费较划算,但保费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而且一旦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很容易被拒保。定期重疾险就是保障一定期限,比如保障20年、30年,和终身重疾险一样,采用的是均衡费率,每年缴费的保费一致,不会因为产品的下线而导致保障中断。如果预算充足,肯定是建议大家直接选择终身重疾险,比较省心。但如果预算有限,还是建议大家优先配置定期重疾险,千万不能因为追求终身保障而降低保额,这就本末倒置了。3、赔付次数的选择现在重疾险的种类较为丰富,有单次赔付重疾险,还有多次赔付重疾险。多次赔付重疾险可解决一次罹患重疾后再也买不到保险的困境,其中多次赔付又分为分组赔付和不分组赔付,对于用户来说,肯定是不分组赔付更合适,但这类产品相对来说保费也更高。所以选择哪一种,还是要根据预算来定,如果预算充足,可考虑不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如果预算有限,购买单次赔付重疾险更合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Copyright © 2019- im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