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资金股权部分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为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公司融资后的股东股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资产的收入以及支出而更改,新股东能按照投入的资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股权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有三种模式,首先是绝对控股,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18%的合伙人股份、保留15%的团队股份。第二,相对控股模式,创始人占51%,合伙人合计占34%,职工保留15%。最后是,非控股模式,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合伙人团队占51%,激励性股权占15%。该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作伙伴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较强、老板只有战略比较优势的情况,因此基本合作伙伴的权益相对平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公司融资后的股东股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资产的收入以及支出而更改,新股东能按照投入的资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股权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资金股权部分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为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融资后股权的分配办法是,按照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认购新股的比例来分配。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或者公司章程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七十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股权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分配如下,1、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2、按贡献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其出资额分配股权,捐款数额是多少,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般来说贡献大的可以多配股,贡献小的可以少配股;3、根据股东的立场,公司的股权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东的地位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公司融资后的股东股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资产的收入以及支出而更改,新股东能按照投入的资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有三种模式,首先是绝对控股,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18%的合伙人股份、保留15%的团队股份。第二,相对控股模式,创始人占51%,合伙人合计占34%,职工保留15%。最后是,非控股模式,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合伙人团队占51%,激励性股权占15%。该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作伙伴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较强、老板只有战略比较优势的情况,因此基本合作伙伴的权益相对平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公司融资后的股东股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资产的收入以及支出而更改,新股东能按照投入的资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创业公司融资时分配股权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一、股权融资在企业投资与经营方面具有以下优势(1)股权融资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相互之间形成多重风险约束和权利制衡机制。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2)在现代金融理论中,证券市场又称公开市场,它指的是在比较广泛的制度化的交易场所,对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进行买卖活动,是在一定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公平竞价交易、市场监督制度下规范进行的。与之相对应的贷款市场,又称协议市场,亦即在这个市场上,贷款者与借入者的融资活动通过直接协议。在金融交易中,人们更重视的是信息的公开性与可得性。所以证券市场在信息公开性和资金价格的竞争性两方面来讲优于贷款市场。(3)如果借款者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份额,那么他运用企业借款从事高风险投资和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将大为减小。因为如果这样做,借款者自己也会蒙受巨大损失,所以借款者的资产净值越大,借款者按照贷款者的希望和意愿行事的动力就越大,银行债务拖欠和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创业公司股东的股权分配没有固定的公式。建议分配方法如下:1、现金权益的比例(40%)根据出资额确定;2、非现金权益的比例(50%)根据过去的经验、资源、创业责任等确定;3、保留期权的比例(10%)用于以后的激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很多人都问创业的怎么分配?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第一点我们来看一下,刚刚创业的公司股权的分配多数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叫平均分配,也就是说所有人的股份进行平均,两个人个50%,三个人个33.3%等等。第二种叫个人说了算的,也就是一股独大。比如说常见的就是80%对20%或者90%对10%。第三种叫差异化分配股份,也是说根据各自的不同,对我们刚才讲的平均分配,以个人独大进行了一种优化。当然了,我们讲到平均分配以及个人独大,这两种都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股权分配方案。我们先来看第一种的弊端,股权分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的时候,往往会降低效率。第二种,虽然说一个老大占有80%-90%的股权,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但这样做虽然说创业的效率提高了,但是创业者的老大刚愎自用,很难听进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广益,企业很难做大。第三种,也就是说创业老大是核心人物,占大股份,但是他也是需要做事情的。那么这个时候创业人数在五个人以下的情况之下,老大要占50%以上。如果创业人数在五个人以上的,那么老大可以占股不超过51%。也就是说合伙创业的公司股权的分配可以采用差异化的方式来进行分配。老大或者创始人比较核心的人物可以给占60%的股份,不给多也不给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发起人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1种观点: 股权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分配如下,1、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2、按贡献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其出资额分配股权,捐款数额是多少,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般来说贡献大的可以多配股,贡献小的可以少配股;3、根据股东的立场,公司的股权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东的地位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公司融资后的股东股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资产的收入以及支出而更改,新股东能按照投入的资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公司融资后怎么分配初创人员股权现在创业者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年轻。对**公司而言,一个好的股权安排无疑至关重要,说最重要也不为过。我在这方面虽没有直接经验,但颇看过一些书籍资料,今天总结提炼一番,供创业者们参考。理想状态下,**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e-IPO融资→IPO。通常而言,如能进展到Pe-IPO阶段,创业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在起始阶段,产品尚未定型,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核心团队也没有最后形成。此时,股权分配的要义是公平体现既有贡献,确定拿最多股权的公司主心骨,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以硅谷最有名的三家公司为例。苹-果,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尼亚克各45%,韦-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伯格65%,萨*林30%,莫斯科维茨5%。萨*林之所以拿那么高股份是因为他能为公司赚到钱,而公司每天都得花钱。但**伯格的理念是“让网站有趣比让它赚钱更重要”,萨*林想的则是如何满足广告商要求从而多赚钱。短期看萨*林是对的,但这么做不可能成就一家伟大的公司,**伯格对此心知肚明。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同样在公司开张不久就揭不开锅了,他们想筹集5万美元,但是SUN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硅*风投人**尔斯海姆给他俩开了张10万美元的支票。我搜遍了网络,翻看了三本谷-歌传记,也没查到这10万美元换取了多少股份。但自上世纪末以来,天使投资人所占的股份,一般不低于10%,也不会超过20%。的天使投资人是帕-克的朋友介绍的**·泰尔,他注资50万美元,获得10%股份。这之后,的发展可谓一帆风顺,不到一年就拿到了A轮融资——**塞尔公司投资1270万美元,公司估值1亿美元。7年后的2012年,上市,此时公司8岁。这三家都是产品导向的公司,有了产品才去注册公司,但即使在产品导向的公司,产品也不是一切,公司得以运转,除了需要产品(技术)人才,还需要市场人才和运营人才,创业初期,融资人才尤其重要。更重要的,公司需要Leade,也就是主心骨。具备了这五项要素,创业团队才算搭建完毕。很少有公司在注册之时就全部拥有上述5项能力,这就是说,创业团队不是一下就组建完毕的,最初的团队成员需要仔细评估自己有什么,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我认为,在公司主要资产是梦想和未来时,像苹-果公司那样预留股份,比像那样通过增发稀释股份更加简明易行,潜在麻烦也更少。问题是,投资人也许并不想这么做,虽说自己的孩子自己最心疼,但犯糊涂的爹妈也有的是。一旦创始权独揽,犯个大错就可能让投资人血本无归。综合上面的介绍,公司融资后怎么分配初创人员股权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分配初创人员股权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创业公司股东的股权分配没有固定的公式。建议分配方法如下:1、现金权益的比例(40%)根据出资额确定;2、非现金权益的比例(50%)根据过去的经验、资源、创业责任等确定;3、保留期权的比例(10%)用于以后的激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出资是股权分配的依据,根据出资额与占总出资额比例进行股权分配,这种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资人获得股权比例有多有少。第二种种股权分配方式,平均分配。两位股东,一个出资60%,一个出资40%,但股权进行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方式可能会削弱公司创始人的控制力而影响公司决策。主要分配依据:1、如果有人为你的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那么他应该得到股权。因为归根结底,兑现资金的企业创始人扮演的角色和种子轮投资人没有任何区别。和其他所有的事情持平,这意味着一个50/50的股权分配可能需要有所调整。2、如果说一个公司创始人在原始资本中投入了10万美元,这笔钱可能会占到一家种子阶段公司估值的20%。那么,一个公平的股权分配应该接近60/40,这样对提供资金的公司创始人才会有利。不妨可以试着这样计算:把最初50/50的股权分配稀释20%,这样在财务上股权分配就是40/40,然后把这20%分配给最初提供资金的公司创始人。3、公司关键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比非关键的高层人员得到更多的股权股份。因此,举个例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技术官,应该比一个办公室经理或是一个图形设计师得到的股份要多。在这里,笔者将会把公司的全部作为一个例子,然后按照员工级别进行区分。那么股权分配应该按照这样做,五个公司“首席”级别的高管每人得到10%的股权,十个副总裁级别的高管每人得到2.5%的股权,剩下来25个主管/经理级别的管理人员每人得到1%的股权。这样加起来正好100%股权。你必须要了解,所有的这些不可能在一天完成让渡,你应该按照员工群体的规模,适当地做股权缓冲,这样从短期来看,每个人都会得到更高的股权股份。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1种观点: 股权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分配如下,1、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2、按贡献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其出资额分配股权,捐款数额是多少,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般来说贡献大的可以多配股,贡献小的可以少配股;3、根据股东的立场,公司的股权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东的地位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公司融资后的股东股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资产的收入以及支出而更改,新股东能按照投入的资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分配如下,1、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2、按贡献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权时,一般可以按其出资额分配股权,捐款数额是多少,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般来说贡献大的可以多配股,贡献小的可以少配股;3、根据股东的立场,公司的股权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东的地位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指定合伙人为牵头人,如有股权纠纷,必须解决;2、评估不同合作伙伴提供的生产要素的相对理论价值,计算其贡献的重要性;3、适当的股权比例是根据每个合伙人贡献的价值比例估计的。股权比例实际上并不授予任何人,但在公司实际发行或出售股票的那一刻,每个人将分享的股份将是,或可以被视为虚拟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融资后股权的分配办法是,按照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认购新股的比例来分配。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或者公司章程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七十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对于原股东来说,只要增发后以募集资金投资推动的EPS(每股收益)增长,在考虑稀释效应后仍超过仅以留存收益推动的EPS增长,增发就不会侵害原股东利益。要满足这一要求,投资回报率超过增发时市盈率的倒数即可(分红率数值很小,不到1,可忽略)。由此,我们确定了公司再融资时的ROE(净资产收益率)门槛为市盈率的倒数。其中,b为分红率,k为增发比例。对于潜在的新股东来说,公司再融资后的增长率必须达到投资人预期。我们通过PEG指标来解读这一预期。PEG就是市盈率与增长率的比值(PE/G),或者说是投资人对单位增长所给予的估值标准。A股市场目前的平均市盈率为33倍(截至2006年12月22日,剔除金融企业和新上市企业,以2006年三季度净利润乘4除3计算)。其中上市满3年的非金融企业有1336家,这1336家企业的平均市盈率为33.85倍,3年每股收益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1.06%,由此计算在A股上市满3年的非金融企业的PEG约为3。假设这是A股投资人对单位成长的估值基准,即,对于预期EPS年均增长率达到10%的公司,投资人给予30倍市盈率,预期增长率每上升1%,市盈率上升3;对于预期EPS年均增长率达到15%的企业,投资人将给予45倍市盈率。反过来,若某公司当前市盈率为30倍,则反映投资人对该公司的预期增长率为10%,若公司再融资后不能达到这一预期,它将丧失长期融资能力;同样,对于当前市盈率为20倍的企业,投资人预期的增长率为6.3%(=20÷3),若再融资后不能达到这一增长要求,也会损害新股东利益。为了迎合新股东需求,公司再融资的每股收益增长门槛就是当前市盈率除以3(%)。总之,市盈率越高,当前投资人要求的收益率门槛越低,但潜在投资人要求的成长门槛越高;而市盈率越低,当前投资人要求的收益率门槛越高,潜在投资人要求的成长门槛越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股权融资有下列特征:1.筹集的资金具有永久性。2.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多少与支付与否视公司有无盈利和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3.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股权融资的方式有股权质押融资,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和私募股权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五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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